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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汽车租赁诈骗手段翻新 警方提醒增强防范意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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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6-16 9:07:00
宁波汽车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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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网重庆6月15日专电(记者黄豁)重庆市公安局日前向社会通报,近来汽车租赁市场合同诈骗犯罪多发,严重损害了汽车租赁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财产安全,影响了该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,警方提示有关单位及个人提高警惕,谨防上当受骗。
据重庆警方介绍,当前汽车租赁市场合同诈骗的犯罪手法及特点主要有五个:
一是犯罪手法多样化。犯罪分子从汽车租赁公司骗租汽车,将车辆转让、抵押,所得赃款用于还债或挥霍。除利用伪造的身份证、驾驶证、户口本等证件作担保骗租外,还有使用他人财产证明抵押骗租、伪造单位证件骗租、以个人真实身份骗租、自己成立租赁公司诈骗加盟车辆等方法。
二是系列案件多发。犯罪分子通常利用汽车租赁公司之间信息交流不畅的漏洞,同时对多家租赁公司行骗。比如2005年重庆市警方破获了一起惊天汽车租赁诈骗案,41岁的下岗女工李小华先后假扮成富婆、老板,并雇同伙和帮凶,从重庆市32家汽车租赁公司骗租了116辆轿车,将其变卖、质押、转让,用来偿还赌债,涉案金额达1000多万元。
三是向有计划、有组织犯罪发展。犯罪分子作案前进行预谋,选择作案时间、对象和销赃地点,制定周密作案计划。
四是涉众型案件增多。一些汽车租赁公司采取从社会招募私家车的方法进行营运,一旦车辆被骗,往往殃及公众利益;另外,有的犯罪分子采用自己成立租赁公司吸引社会车辆加盟,再将加盟车辆抵押转卖的方法诈骗。
五是犯罪分子重复作案现象严重。犯罪分子多是欠债无业人员,为偿还高额赌债等债务,陷入了“租车—抵押骗钱—挥霍—再租车”的怪圈,拆东墙补西墙,屡屡作案。
来源:新华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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